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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规程(宁波)           ★★★ 【字体:
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规程(宁波)
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规程(宁波)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2008-4-23 17:28:35
  一、抵押登记程序
  (一)咨询窗口领取表4《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盖章或签字。
  (二)到办证大厅受理窗口,将资料交工作人员审核办理;
  (三)到办证大厅领证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注销抵押登记程序
  (一)咨询窗口领取表4《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盖章或签字;
  (二)到办证大厅受理窗口,将资料交工作人员审核办理;
  (三)到办证大厅领证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提示一: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的,合同须经国家公证机关有效公证;
  提示二:抵押人和借款人不一致时,合同须经国家公证机关有效公证。

  停驶、复驶登记规程(宁波)
  一、停驶登记程序
  (一)咨询窗口领取表5《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盖章或签字;
  (二)到办证大厅受理窗口,将资料交工作人员审核办理,并上缴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三)到办证大厅领证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复驶程序
  (一)咨询窗口领取表5《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盖章或签字。
  (二)到办证大厅受理窗口,将资料交工作人员审核办理;
  (三)超出检验有效期的,须到检测站检验车辆;
  (四)检验合格后到办证大厅领证窗口领回《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注销登记规程(宁波)
  一、注销程序
  (一)咨询窗口领取表5《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盖章或签名;
  (二)属报废的,将车辆送交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公司解体,并领取《机动车回收证明》;
  (三)持注销证明(属报废的,持回收证明)、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到办证大厅受理窗口办理;
  (四)到办证大厅领证窗口领取注销通知单。
  二、报失程序
  凭公安机关失窃证明到车管所办证大厅受理窗口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提示一:老三区车辆到本所办理报废手续,其余车辆到县市区车管所办理报废手续;报失手续只能在本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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