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列表

  没有公告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北仑网 >> 交通 >> 交通办事指南 >> 文章正文
  [图文]机动车延缓报废程序(宁波)           ★★★ 【字体:
机动车延缓报废程序(宁波)
机动车延缓报废程序(宁波)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2008-4-23 17:29:52
  一、咨询窗口领取《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和机动车定期检验表(延缓),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盖章或签名;
  二、到宁波市车辆检测一站,二站检验车辆,检验合格后持相关资料到车管所办证大厅业务领导岗窗口审批;
  三、到办证大厅业务窗口受理;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提示一:以上业务只能在本所受理;
  提示二:如需了解机动车报废标准、延缓最长年限及延缓期内定期检验次数,请点击红字。
  机动车报废标准、延缓最长年限及延缓期内定期检验次数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中国北仑网版权所有 © 2007-2008 站长:Chen Yuhui